为什么不回家(民工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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抬起头的时候和叶逢春对视了一眼。 男人朴素不起眼的衣着下,有一张过于好看的脸,尤其是那双有着漂亮卧蚕的眼睛,眼神恬淡又柔和。这个发现让叶逢春略微惊讶了一下,男人看起来并不很年轻,眼角有一点不明显的细纹,大约三十三四岁的样子,虽然过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,但又还未完全枯败,尚留存着一点青春余韵。 滚烫的铁板还在发出“滋滋”的声响,男人手里却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,那双本来平静如水的眼睛里泛起层层波澜。 “逢春姐……”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,“你出来了。”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,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。 毕竟一个人三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,但十三岁的样子和三十三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。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,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,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,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。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,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NN照顾,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NN,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。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,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。对于做饭,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,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,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。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,终于开了窍,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。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,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