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出发,黑山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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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归功于李珍。 进阶以后的队伍就是不一样,可谓人强马壮。 石拙直接将霸王枪包了一个枪套,然后当扁担来用,几百斤重的霸王枪,随着境界进阶到筑基,已经变得游刃有余。 这次进山前,石山明卖了大宛马,全部换成了毛驴,毛驴都是那种体格健壮,持久耐劳的高山毛驴。 “叔,为什么进山以后,用毛驴不用马了呢?咱们的大宛马也很好啊!”陈落看到一溜儿毛驴队伍,忍不住问。 “这后面的路,会比较难走,马不善于走山路。”热古丽抢先回答说。 “对,另外,这毛驴别看个头比马小,这负重能力,耐力都不比马差。” “尤其是这耐力,那可是驴子的强项。本地的毛驴,长年累月的锻炼,上山如履平地。” “更重要的一点,这山地上行走,毛驴更加记路。” “都说这老马识途,殊不知,这驴子记路的本领,丝毫不逊于这马。” 原来如此,这驴除了慢点,还真是没毛病。有时候翻山越岭,快了也未必是好事。 陈落抬眼望着远处的玉苏峰,近在咫尺,又远在天涯。按照石山明所讲,由河田城出发,需要一天的时间,才能抵达山脚第一个中转站,黑山村,在黑山村休整一晚,再正式上山。 陈落边走边想,默默不语。顺着出城的道路,跟着队伍,缓慢前行。 要论这行走的速度,大宛马自然是一等一,远非毛驴所能比拟,如今换了这毛驴,开头这一段好路,是觉得有点慢了。 沿途时不时的有上山归来的队伍,衣衫褴褛,胡子拉碴的,骑着瘦驴,背着山上采回来的石头。 看得出来这一路艰辛,再不回来恐怕就弹尽粮绝了。不过回来的人